公司宝会员
  • 登录
  • 注册
用户名/手机号/邮箱
密码
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 合作网站账号登录: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密码
确认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公司宝服务协议》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问答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注册 >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2016-04-18 17:21:56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专家解答
    • 赵老师
    • 擅长领域:ICP备案,公司注册,企业咨询
    • 经验:8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申请人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像进行注册申请,未附送肖像人授权书的。

      ·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相关产品
一句话描述您的疑问
2413 位专家352 位企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