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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6-01-08 09:53:23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简称市公安局交管局)是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主管机关,下设17个职能部门,直管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通州、昌平等9个交通支队和开发区交通大队,并负责指导门头沟、大兴、顺义、怀柔、平谷、机场、密云、延庆等8个非直管交通支、大队和清河分局交通大队的业务工作。

  • 中文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 联系电话: (010)68399114
  •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 网站地址: https://www.bjta.gov.cn/

机构职责

一、指挥疏导路面交通,实行道路交通管制;管理和规范交通秩序,纠正处罚交通违法行为;参与规划、设计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办理各种机动车通行证件。

二、负责重要领导、外宾及各项重大活动的路线和现场交通安全保卫。

三、负责指导、协调各级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社会各单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情况,考核交通安全工作。

四、负责全市地方机动车和驾驶员(包括驻京使馆、外事机构和外籍人员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五、负责依法进行车辆检验和驾驶人审验、学员考试、核发驾驶证、核发和换发号牌证照,办理各种机动车和驾驶证异动手续。

六、负责对新车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车辆进行唯一性确认及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报废的大客车、大货车和营运车辆进行监督解体。

七、负责受理交通事故报警,勘查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负责交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负责检验、鉴定事故物证、事故车车速;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处理涉外、港澳台人员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查缉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八、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计、安装施工、维护管理,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以及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监管。

九、负责起草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监督、检查交通民警执法行为;负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诉讼工作。

十、负责交通科学理论研究,开发应用高新科学技术。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