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有哪些权力?
2015-11-10
股东如果没有被公司聘任担任一定职务,通常对公司是没有任何管辖权的。即使是大股东,在没有职务的情况下,无权要求公司的任何人做任何事。公司的员工总是服从于现行管理层的,而不是听命于其他人哪怕是股东。
股东如果没有被公司聘任担任一定职务,通常对公司是没有任何管辖权的。即使是大股东,在没有职务的情况下,无权要求公司的任何人做任何事。公司的员工总是服从于现行管理层的,而不是听命于其他人哪怕是股东。
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责任(或者说义务),就是向公司缴纳与股份比例对应的注册资本,全额缴纳对应的注册资本后股东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而公司经营中产生的责任则由管理层和公司去承担。
股东就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按照股权比例控制公司。但股东的身份只代表其对公司的所有权,并不能代表公司对外开展经营活动。但公司可以聘请股东在公司任职,这样股东就可以通过相应职务的形式拥有公司对外的相关权力。因此,股东在被公司聘任前是隐形的。要注意股东一般是自然人,公司则是法人,两者都是“人”,都具有独立的权力义务,不能相互替代,也不需要相互为对方承担责任。
注册资本,也称为认缴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应向公司缴纳的金额,其作用是规定公司应该承担的责任限额。公司的责任是有限的,即理论上公司只需以注册资本额为上限承担外部责任的总和(包括偿还债务和赔偿损失)。这个责任限额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发生作用,即公司无偿还能力宣告破产时。还有一个概念是“实收资本”,因注册资本往往不是一次性向公司缴纳的,那么实际缴纳了多少,这个已缴纳的部分就是实收资本。
绝大多数的公司设立条件非常简单,只要有身份证、固定的经营场所、取一个公司名称、申报一定的注册资本即可。而如果国家明确规定需要审批才能经营的,需要事先获得审批许可才能成立公司。
目前,在北京设立公司条件很宽松,设立的必要条件为:提供身份证、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申报注册资本。关于住所和注册资本没有任何限制,住所可以是任何地址,注册资本可以是任何金额,也不限制任何时候缴纳。但公司注册后要开展经营活动,则必须提供一个实际经营场所(该场所必须为商业用途),注册资本也应根据需要缴纳。
公司是法律形式上的一个“人”,一切经营活动都要以这个“人”的名义进行才合法,因此公司常称为法人。但公司毕竟只是一个法律形式,本身不具有主观能动性,所以要一个自然人来代表公司开展经营活动,这个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人就叫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有时大家也简称之为“法人”。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一般会写在营业执照上。
随着信息时代到来,具有中国特色的网游已经是之间成为中国现代化文化之一,被广泛传播国内外。被一些外国人群所接受,同时传播中国文化。曾经央视曾将做过这样一则公益广告,三国演义、水浒传一些中国古典文化传播到域外依稀青年人群中并不是通过书籍阅读,而恰恰是通过网网游的形式被传播。那么在网络游戏如此盛行的今天,哪些好的游戏创意是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呢?国家早已针对网络游戏版权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解决了一些人的后顾之忧。就是游戏著作权备案制度。那么著作权备案制度除了可以保护出品者的权益之外还有那些好处呢?
主要是有这么五大点:第一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国家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吗,依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要对登记过的软件给予重点的保护。第二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国家的有关的法律《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规定:企业要办理科技成果登记要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还要提交下列的材料:应用技术成果和研究报告,或者是知识产权证明和用户证明;第三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此依据应该是最实际的也是企业最愿意的依据,这直接与企业挂钩,有关法律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依法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也对企业减少了资金的节约。第四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 在法律上软件著作权被视为“无形资产”。企业如果获得了高新双软认证,就是获得了“无形资产”,如果企业那一天破产了,而无形资产不会因为企业的破产而消失,该无形资产可以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产。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种“投资”的方式。第五作为技术出资入股:企业拥有高新双软认证以后,要想作为出资入股的依据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
在这个信息就是利益的时代,计算机软件被列为知识产权项目内。所以就会出现针对计算机软件的登记制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是公司申请,也可以是个人申请。对于申请企业也没有做特殊要求。要去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我下面为您总结一下要准备的材料。首先是软件著作权申请表,公司宝提供电子版,只需企业填写就好了。再次就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司红章);软件设计说明书,客户提供电子版(设计说明书根据客户提供的程序量书写,程序量在10万以下提供20页,10万以上的程序提供说明书50页;说明书中不能出现代码;)。以及源代码80页,每页50行代码,不包括符号(前40页和后40页),这需要提供电子版的。
这是因为三定规定: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得上网,电信运营企业也不得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上网运营或审批后擅自改变内容的网络游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知有关地方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运营服务,并依法予以查处。经新闻出版总署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过的网络游戏,变更运营单位的,须重新办理前置审批或进口审批手续,自运营单位变更之日起至重新获得批准期间,网络游戏应停止一切运营服务。违者,按非法网络出版处理。
材料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基础材料:
1、公司执照副本复印件
2、游戏软件著作权或者代理协议
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游戏自审报告
第二类就是游戏材料:
1.文化部网络游戏备案申报表
2.游戏主题及内容说明书;
3.游戏操作说明;
4.游戏样品:
(1)客户端游戏:提供3份游戏客户端(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在光盘上粘贴“游戏公司-游戏名称”格式的标志),并提供3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2)网页游戏:提供游戏服务器登录地址,并提供3份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3)手机游戏:提供装有报备游戏的手机3台(备案后退还)或可在电脑上使用的模拟器,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当可以遍历游戏全部场景和功能;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6.如国产网络游戏采用联合运营模式,则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国产网络游戏联合运营情况登记表》
(2)游戏著作权人或经授权的网络游戏经营单位与各联合运营单位签署的合同或代理协议的复印件
(3)所有联合运营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各联合运营单位就该款游戏出具的自行审核报告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所做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