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核名的流程是怎样的?
2015-06-27
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然后,确定出资方或者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并提供出资方的身份证明。之后,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租赁办公场所,提供公司的具体经营地址。办理人去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表,并根据要求准备填写。工商局的服务人员在网站上查询后会给出一张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首先,要确定公司的类型。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然后,确定出资方或者股东的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并提供出资方的身份证明。之后,根据国民经济分类,确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租赁办公场所,提供公司的具体经营地址。办理人去工商局领取企业名称预先审核表,并根据要求准备填写。工商局的服务人员在网站上查询后会给出一张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
办理内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需要满足以下行政审批条件,包括了:
1、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增加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付的,原实缴资本应与原注册资本一致,且本次增资首期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增加额的20%,其余出资应在本次增资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付;3、非货币出资的财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以实物、土地出资的须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5、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须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者经股东共同对该出资作价作出担保;6、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7、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且距公告时间满45日;8、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9、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减资事项应于原审批部门原则批准后的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三次,然后企业于第一次公告90日后持三次公告证明、债务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到原审批部门换证;如增加新投资方参照股权变更提交材料。申请材料包括:
(1)公司关于变更事宜的申请;
(2)县、区主管部门(初审单位)的请示;
(3)关于变更事宜的董事会决议;
(4)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
(5)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6)公司营业执照合法复印件;
(7)验资报告;
(8)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中外合资企业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流程:
一、办理商务局变更审批,取得批复及新批准证书约12个工作日
二、办理工商局变更审批,取得新营业执照 约7个工作日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取得新组织机构代码 约3个工作日
四、办理外汇管理局变更,取得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 约5个工作日
五、办理公安局变更,取得变更后备案簿 约1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税税务变更,取得新的税务登记证 约2个工作日
七、办理国税税务变更 约2个工作日
八、办理统计变更,取得新的统计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九、办理财政变更,取得新的财政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十、办理海关变更,取得新的海关登记证 约1个工作日
原本是一家由外国自然人与国内企业注册的中外合资企业,现在想变更为外国自然人的外资企业。在进行变更时,需要提交一下材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营业执照;
(9)、其他有关文件。
合资企业变更主要涉及董事会成员的变更、股权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法定地址的变更、经营年限的变更、增资所需材料、减资所需材料及外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需提交的材料。申请董事会成员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请表;
(2) 修改合同、章程的协议;
(3) 董事变更方的变更委派书;
(4) 新董事会成员的简历或身份证明;
(5) 变更后董事会成员名单;
(6) 审批机关要求的其它材料
设立集团公司,在核名通过后,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审核,这些材料包括了:
1.公司名称(备选1-5个名称),网上核名;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明原件、股东亲笔签名及持股比例;
3.① 法定代表人简历;② 另外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照片(1寸近期照片2张,彩色、黑白均可);
4.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5.关于企业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需要填写: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证明;
6.企业法人和股东联系方式。
申请集团公司核准登记主要经过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及公告者五步。具体每一步需要做什么,我们进行了以下统计:
(一)受理
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提交的上述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齐备后,登记主管机关方可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二)审查
登记主管机关受理企业集团核心企业的申请登记后,应审查核心企业提交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三)核准
登记主管机关经过审查和核实后,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国家试点企业集团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做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登记的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
(四)发照
对核准登记的申请单位,登记主管机关应分别颁发有关证照,并及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领取证照,办理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手续。
(五)公告
对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由登记主管机关发布公告,企业集团自核心企业的开业登记或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即告成立。登记主管机关发布企业集团成立的公告中,应载明该企业集团的名称(包括简称、外文名称及缩写)、核心企业名称和成员企业、成员单位名称。
集团公司注册下来后,每年要进行年检,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应当于3月15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材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规定的时间内,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流程如下:
1、企业于1月l日开始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领年检报告书,于3月15日以前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年检所需材料。
2、1月1日一3月1 5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受理.审核年检材料阶段;3月15日一4月30日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核年检材料阶段。
3、年检通过的企业须交纳50元人民币年检费(如当年已作过变更登的企业可不交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通过年检的企业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
4、年检程序结束,发还企业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