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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公司在成立后可能发生变更的内容有很多,些时就需要企业及进的进办理变更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在发生变更时需要的材料是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来准备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答:

已成都市为例,在办理过程中是需要准备如下办理材料的,包括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说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涉及公司董事调整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备案材料,相同项目材料可以合并;

 

答:

办理内资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需要满足以下行政审批条件,包括了:

1、股东的出资方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2、增加注册资本采取分期缴付的,原实缴资本应与原注册资本一致,且本次增资首期出资不得少于注册资本增加额的20%,其余出资应在本次增资核准之日起两年内缴付;3、非货币出资的财产权转移的方式、期限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以实物、土地出资的须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5、高新技术企业以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须经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或者经股东共同对该出资作价作出担保;6、公司减少后的注册资本总额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7、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且距公告时间满45日;8、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9、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答:

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答: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手续,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的文件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 包括: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或董事签字;

4.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变更后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答: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任免程序,提交相应的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领取)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答:

《证券法》第129条: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或者注册资本,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章程中的重要条款,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停业、解散、破产,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7条:证券公司设立时,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核准其业务范围。对新设公司核准的业务不超过4种,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证券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证监会批准。变更业务范围分为增加业务种类和减少业务种类。证券公司一次申请增加的业务不得超过2种。

《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第9条: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应当向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表;

(二)股东(大)会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决议;

(三)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业务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文本;

(四)公司最近2年合规运行情况的说明;

(五)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

(六)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

(七)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答: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涉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出资额及董事、经理、监事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交打印的与公司修改后的章程载明内容一致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登记事项前需先办理许可文件变更的,应在办理变更登记时一并提交变更后的许可文件。

以下为有限公司变更有限股份公司时所应提交的相关文件及材料: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2)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及验资报告;

(3)拟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募集设立的应提交创立大会决议);

(4)董事会决议;

(5)监事会决议;

(6)变更为募集设立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批准文件。

答:

1,变更名称须提交:(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2,变更住所须提交:(1)新住所的使用证明.(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3)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3,变更法定代表人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2)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但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变更注册资本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3)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4)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5,变更经营范围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变更公司类型:应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8,变更营业期限须提交:(1)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2)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同时提交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9,变更股东须提交:(1)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2)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加盖公章).(3)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其他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答: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的事项有以下几点: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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