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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16-01-06 16:45:02

1994年8月,由原浙江省税务局(副厅级)分设而成立,并升格为正厅级单位,实行地方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翁礼华任党组书记(与财政厅同一党组)兼局长, 袁荣祥、黄旭明任副局长(1996年1月任党组成员)。

  • 中文名: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 联系电话: 0571-87668568
  • 总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环二路一号
  • 网站地址: https://xxgk.zjds.gov.cn/web1/site/

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和执行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检查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有关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有关规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体系,制定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减免等具体事项。


(五)负责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的稽查。制定全省地方税收和有关规费(基金)征收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监督检查各级地税部门依法稽查,组织协调全省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六)对省以下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等垂直管理工作。


(七)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建设。


(八)组织开展税收宣传和政策理论研究;开展地方税政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实施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