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宝会员
  • 登录
  • 注册
用户名/手机号/邮箱
密码
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 合作网站账号登录: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密码
确认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公司宝服务协议》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百科 > 部门机构 >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01-08 09:52:36

主管北京市旅游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位于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前身是北京市服务局、北京市第一服务局、北京市旅行游览事业管理局、北京市旅游事业管理局等。2011年4月,北京市旅游局正式更名为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统计处、国际市场开发处、国内市场开发处、饭店餐饮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安全保卫处、人事教育处、财务处和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局属事业单位有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执法大队、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旅游》杂志社、北京旅游报社、旅游业培训考试中心、北京市第二十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等。还设有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见行业组织)等协会团体。

  • 中文名称: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 1304 室)
  • 联系电话: 021-12366
  • 总部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
  • 网站地址: https://www.bjta.gov.cn/

机构职责

(一)研究拟订本市发展旅游业的政策,编制本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起草本市旅游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

(三)研究制订本市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市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开展对外旅游业务交流。

(四)培育完善本市国内旅游市场;研究制订本市发展国内旅游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的国内旅游促销活动。

(五)负责核准、审核管理权限内的旅行社的工作;组织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管理全市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核准旅游定点单位,并组织拟订相关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行业管理。

(六)制订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七)依法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本市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八)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按照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审核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利用项目;负责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九)协调促进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纪念品生产销售、旅游娱乐;协调管理旅游安全和旅游区(点)秩序工作。

(十)制定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研究制订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本市旅游行业社会团体的工作;指导协调区、县旅游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