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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一些部要求的材料。在办理各类证件之前做好都要提前准备好材料才可以。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没有例外。那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点什么材料呢?互联网文焕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的材料有以下一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需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若为法人股东,需提供法人股营业执照及章程(该法人股东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毕业证复印件(需8人,除法人,需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

(7)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租房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8)域名证书复印件 

(9)产品介绍(如果有网络游戏,需要提供虚拟货币名称及兑换比例。

自己进行班里的企业参照以上进行办理,如果还是有什么疑问那就直接咨询我们的业务人员。

答:

我们以北京为例,说明一下地方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在北京办理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和在其他地区办理基本是没有太大的区别的。那么在北京申请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根据材料清单准备书面材料→材料盖章签字→材料提交文文化局→材料受理→出证→结尾款

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1、现在网文证书申请完毕后需要做系统激活(中国文化市场网)

北京网文(游戏)申请网站注意事项:1、网站必须有游戏产品,游戏要能玩

2、必须实名制注册,注册的时候要有用户协议

3、网站上要有家长监护工程(文件 要能下载)

4、网站要有备案号,公司地址,公司全程,公司电话

5、网站的备案信息必须和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现在核对

6、要求能通过ip地址访问网站

答:

申请互联网文化单位必然是有条件的,那么至于具体什么条件呢?在解释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叫互联网文化单位。互联网文化单是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成为互联网文化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是内资公司,股东需要追到自然人或者国资委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游戏,动漫音乐娱乐产品等)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8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4、不低于100万元的实收货币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资金

但是注意的一点是:文化部于2010年8月1日起,将设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答:

互联网文化和互联网活动区别实际是很简单的,就是很据两者的概念进行区分。文化部职能范围内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答: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期材料:1、《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度至换证年度前一年,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5、网络文化经营业务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来网络文化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今后三年经营业务发展规划);6、申请换证单位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报送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变更企业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的,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企业变更申请报告;2、变更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申请表;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5、验资报告(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6、出具验资报告的验资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7、企业股东、董事资料(自然人股东需要提交股东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单位股东需要提交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单位股东需要追到自然人; 8、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什么是虚拟货币?

2015-12-30 loading 次浏览
答:

在解释虚拟货币用途之前,先要解释一下什么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网络游戏中的一种通用货币,但是并不会市场流通货币,那么到底什么是虚拟游戏呢?我们对此进行分析: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所发行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不得与游戏内道具名称重合。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兑换发行企业自身所提供的虚拟服务,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它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

交易平台:www.5173.com

答: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一些部要求的材料。在办理各类证件之前做好都要提前准备好材料才可以。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也没有例外。那么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准备点什么材料呢?互联网文焕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的材料有以下一些: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需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            

(4)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若为法人股东,需提供法人股营业执照及章程(该法人股东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5)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6)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简历及毕业证复印件(需8人,除法人,需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 ;

(7)注册地址及实际办公地址租房协议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8)域名证书复印件 

(9)产品介绍(如果有网络游戏,需要提供虚拟货币名称及兑换比例。

自己进行班里的企业参照以上进行办理,如果还是有什么疑问那就直接咨询我们的业务人员。

答:

我们以北京为例,说明一下地方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在北京办理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和在其他地区办理基本是没有太大的区别的。那么在北京申请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流程如下:合同签订支付预付款→根据材料清单准备书面材料→材料盖章签字→材料提交文文化局→材料受理→出证→结尾款

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1、现在网文证书申请完毕后需要做系统激活(中国文化市场网)

北京网文(游戏)申请网站注意事项:1、网站必须有游戏产品,游戏要能玩

2、必须实名制注册,注册的时候要有用户协议

3、网站上要有家长监护工程(文件 要能下载)

4、网站要有备案号,公司地址,公司全程,公司电话

5、网站的备案信息必须和工信部备案信息一致,现在核对

6、要求能通过ip地址访问网站

答:

申请互联网文化单位必然是有条件的,那么至于具体什么条件呢?在解释这个问题前我们先解释一下什么叫互联网文化单位。互联网文化单是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成为互联网文化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是内资公司,股东需要追到自然人或者国资委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游戏,动漫音乐娱乐产品等)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8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4、不低于100万元的实收货币资金,其中申请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不低于1000万元的实收货币资金

但是注意的一点是:文化部于2010年8月1日起,将设立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主体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答:

互联网文化和互联网活动区别实际是很简单的,就是很据两者的概念进行区分。文化部职能范围内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1、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2、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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