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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15-07-22 11:09:5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

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中文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
  • 网站地址:https://dsj.sarft.gov.cn/
  • 主管领域:电影电视 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 联系电话:(010)86093114
  • 分类:

机构介绍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宣传创作的方针政策、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的把握、事业产业发展规划、节目的进口和收录管理、活动宣传交流监管等一系列与影视娱乐相关的业务。2013年国务院将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机构职责

(一)研究并拟订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的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影视创作并协调其题材规划;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管理体制改革。

(二)研究并起草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管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法律、法规草案;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管理规章和事业的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负责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管理并负责内容审核。

(三)组织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影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监管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国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

(五)审批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电影、广播电视节目、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组织审查在广播电视中播出的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发放和吊销电影摄制、公映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发行许可证。

(六)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科技工作,制订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广播电影电视系统适用高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研究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推进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七)按照国家的统筹规划、宏观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专用网进行具体规划并管理;制订广播电视专用网的具体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受信息产业部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参与制订国家信息网络的总体规划。

(八)领导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以下简称“中央三台”),对其重大宣传进行协调和检查,统一组织和管理其节目的传输覆盖。

(九)研究制订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外事工作的有关规定;管理并指导广播电影电视对外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审批项目

  • 审批项目相关产品
  • 国产电视剧片审查
  •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审批
  • 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审批
  • 电影剧本(不含一般题材)备案核准和电影片审查
  • 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 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口证明核发
  •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
  • 举办国际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
  •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
  •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不含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
  •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 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 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审批

审批事项

出版单位审批 (6项子项) 出版单位变更名称、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业务范围、资本结构,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8项子项) 出版新的报纸、期刊、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或者报纸、期刊、连续型电子出版物变更名称审批 (6项子项) 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期刊出版机构重大选题备案核准 中学小学教科书出版资质审批 中学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审批 设立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审批 出版物进口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业务范围、资本结构、主办单位或者其主管机关,合并或者分立,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接受境外机构或个人赠送出版物审批 进口用于出版的音像制品及音像制品成品审批 (2项子项) 出版物进口单位进口电子出版物制成品审批 进口出版物目录备案核准 境外出版机构在境内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与境外机构合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审批 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电子出版物(含互联网游戏作品)审批 新闻出版中外合作项目审批 著作权涉外机构、国(境)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审批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及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举办境外出版物展览审批 国产电视剧片审查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中外合作摄制电影片审批 举办中外电影展、国际电影节审批 电影剧本(不含一般题材)备案核准和电影片审查 (2项子项) 引进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及其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2项子项)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进口证明核发 境外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在华设立办事机构审批 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落地审批 举办国际性广播电视节目交流、交易活动审批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核发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不含小功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审批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 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设立电视剧制作单位审批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4项子项)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2项子项) 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 跨省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批 著作权质押登记 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审批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赴境外租买频道、办台审批 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境外人员及机构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审批 (3项子项) 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审批

内设机构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