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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问答 > 行业资质/许可证 > 影视电影 > 电影立项拍摄(单片许可证) > 列表
答:

电影备案立项是针对于电影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美术片、专题片等电影片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和电影片审查。按照我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颁布的《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电影片审查暂行规定》 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和申请《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的影视文化单位拍摄电影片,应当在投拍前将电影剧情梗概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立项。

办理单片拍摄电影立项拍摄许可证的材料有哪些?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电影是怎么制作的?

2015-12-02 loading 次浏览
答:

一部电影从备案到上映需要做的工作:

1、电影备案立项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2、开机制作电影,电影拍摄完毕后报送总局审片子,通过后获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3、影片与各大院线或电视台合作放映影片

常识:电影版权所有者——出品单位(投资方也就是制片人)

拍摄制作电视剧需要履行的手续主要有以下几步;

拍摄制作一部电视剧,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一、取得电视剧制作资质;

二、在“电视剧电子政务平台”注册开户;

三、将所拍摄的电视剧题材报广电局备案,经广电总局统一公示;

四、获得拍摄许可证(甲种证或乙种证)后,即可进行拍摄;

五、如剧中有外籍主创人员和演员,需向广电总局国际合作司申请批复(咨询电话:总机86093114转国际合作司);

六、如需对已备案公示的题材进行剧目、集数、制作机构的变更,需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

七、剧目拍摄制作完成后,可提交完成剧审查。审查结束后,由行政管理部门为该剧核发《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即可进行发行播出

答:

电影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中文简体四号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亲笔签名授权书及编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5、无广电总局发放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即长期摄制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近期对账单或资金证明,且实有资金数额应在所拍摄影片预算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一份(持有广电总局发放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单位不需要)。

7、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敏感历史事件等方面内容的(简称特殊题材),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四份,并要出具省(市)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内容涉及真实人物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授权。

8、描写英模、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的,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授权,以及相应级别宣传部门或荣誉授予单位的同意文件。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10、如是联合出品的要提交联合出品单位的协议或合同。

11、中外合拍电影剧本一份及《中外合拍电影剧本审读意见表》二份(只有申报中外合拍影片时需要)。

电影备案立项流程?

2015-12-02 loading 次浏览
答: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申报,首先要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sarft.gov.cn)主页面上的“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界面(或者登录网址:www.film.cn), 在“我要拍电影”栏目的“影片备案”中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并网上提交成功后,再将纸质材料送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大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批到总局,总局进行公示。

1.一般题材由北京市广电局审核后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广电总局电影局在电影电子政务平台上公示。公示后,北京市广电局发放《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或《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2.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立项,由申报单位持北京市广电局出具的剧本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按相关规定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批立项。

 3.合拍影片,由申报单位持北京市广电局出具的剧本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按相关规定报合拍公司申请立项。

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单片电影发行许可证又称电影摄制许可证。电影摄制许可证,申请电影摄制许可证办理如同微电影许可证、影视播放许可证、影视公司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电视剧拍摄制作许可证、影视公司经营许可证等这些许可证件的办理方式一样,都需要符合办理的条件以及准备许可证办理时所需的材料,那么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电视摄制许可证是如何办理的。

    这种业务是我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直接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具体一些事项我们的客服人员会详细告知您。

感谢您的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我们公司的热线电话4006-798-999,也可以再次在问答项目栏中提出问题。

电影备案立项流程?

2015-10-16 loading 次浏览
答:

您好,电影备案项目流程主要是以下几点: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申报,首先要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sarft.gov.cn)主页面上的“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界面(或者登录网址:www.film.cn), 在“我要拍电影”栏目的“影片备案”中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并网上提交成功后,再将纸质材料送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大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批到总局,总局进行公示。

    这种业务是我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直接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具体一些事项我们的客服人员会详细告知您。

感谢您的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我们公司的热线电话4006-798-999,也可以再次在问答项目栏中提出问题。

答:

您好!做影视制作行业的企业必须取得电影备案。因为《电影管理条例》、《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等规定国家实行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审查制度。未经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不得拍摄,未经审查通过的电影片不得发行、放映、进口、出口。  

    这种业务是我们公司的主要业务之一,如果您有需要可以直接与我们的客服人员联系,具体一些事项我们的客服人员会详细告知您。

    感谢您的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拨打我们公司的热线电话4006-798-999,也可以再次在问答项目栏中提出问题。

答:

国产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拍摄过程中有很多的问题需要拍摄者注意,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是会影响企业的拍摄进度的。国产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拍摄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流程等等。

国产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拍摄的条件要求如下:

1、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单位或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制片单位实有资金达到所拍摄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满足以上条件后,就可以整理好相关材料到广电总局提交电影剧本(梗概)立项申请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单位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

(二)广电总局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受理申请单位提出的书面申请;

(三)决定受理的,广电总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或提出修改意见,并向申请单位送达《影片立项通知书》。不同意立项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四)电影剧本需另请专家评审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其评审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感谢您的咨询,如需要了解更多内容可向本站在的在线咨询顾问询问。

答:

公安题材电影的备案、立项应严格按照2011年6月29日 广发〔2011〕52号关于切实加强公安题材影视节目制作、播出管理的通知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影制片单位拍摄公安题材的电影,应在拍摄前将电影剧本(梗概)送工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广电部门备案,剧本需征求省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按《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电影片管理规定》(广电总局令第52号)报国家广电总局公示备案。省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在向电影制作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的同时,需报公安部宣传局备案。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摄制公安题材的电影,将电影剧本(梗概)直接送广电总局备案,剧本需征求公安部宣传局意见后方可同意拍摄并公示。

(三)属于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及中外合作摄制的公安题材影片,按有关规定报广电总局立项。

答:

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国产片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立项相关规定显示,广电总局对备案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于每月上旬和下旬分两次在广电总局政府网站公布全国电影剧本(梗概)的备案结果。办理时限如下:

1、对备案剧本(梗概)是否允许拍摄的答复期限:

(1)如同意拍摄的,电影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制片单位,前来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或回执单,可按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进行拍摄;

(2)如对备案的电影剧本(梗概)有修改意见或不同意拍摄的,电影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制片单位;

(3)如电影剧本需另请相关主管部门和专家评审的,电影局电话告知制片单位,自合格剧本送达电影局时起延长二十个工作日。

2、按备案单位的要求向允许拍摄备案电影剧本(梗概)的制片单位出具如下材料:

(1)《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2)到工商局办理增加电影制作(单片)经营范围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资格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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