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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电视剧拍摄需要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也有人管他叫电视剧拍摄许可证。依据有效时间的长短分为甲种证和乙种证,甲种证有效期为2年,乙种证的有效期为180天。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注:表格一式二份原件;表格为打印件;故事梗概要打印在表格栏内,不能以附件形式)。

(三)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证明。

﹙四﹚剧本审查意见。

(五)编剧授权书﹙原件﹚。

(六)申请机构与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签订的合同﹙原件﹚和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等签订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注:申请机构与合作机构、主创人员(编剧、制片人、导演、主要演员等)签定的合约或合作意向书。其中,与社会其他机构合作制作的电视剧,在有关合作机构的合同中须明确由申请机构为主组建剧组,并对制作全过程负责,合作方不得独家享有版权。与创作人员的协议(意向书)须由申请机构独立、或由申请机构与合作机构共同与第三方签署。任何剧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故不得签定任何合约。〕。

(七)《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八)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原件﹚。

﹙九﹚影视剧制作严格按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出承诺。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目录。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答:

电视剧立项是对电视剧立项是对于剧本的一种审核制度,立项是原来的制度,根据广电局通知,自2006年5月1日起,取消原有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审批”制度,实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自公示管理暂行办法”。所以现在叫电视剧备案。在进行电视剧备案(立项)时,全国报广电总局公示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提交下列文字材料: 

(一)完整填写由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统一印制的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格,包括加盖对应的公章。

(二)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剧情简介,准确表述该剧主题思想、时代背景、主要人物和主要情节。 

(三)特殊题材的拍摄制作备案剧目,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书面意见。

 

答:

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解放军总政艺术局,中央电视台的备案管理职责和程序为:

(一)依据国家法规及广电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管理办法,并依法具体实施。

(二)依据第四条之规定,查验、核准、协调、办理备案剧目。

(三)查验申报机构资质,对于合作拍摄制作的剧目,只能核准其中一家机构申报备案,交叉、重复报备无效。

(四)拍摄制作备案实行月报制。每月5日前,省级管理部门统一将核准的所辖制作机构上月所有拍摄制作剧目的备案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广电总局接收全国各管理部门备案材料的专用电子信箱:gs@chinasarft.gov.cn,由广电总局统一汇总公示。各地的报备截止时间,由各省级管理部门自行规定。

中直单位制作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按月报制于每月5日前,统一将所辖机构上月拍摄制作剧目的备案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广电总局上述信箱,由广电总局负责核准备案并办理公示。

答:

一般情况下,不予许可的,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者可根据书名说明进行修改,送审机构应当在修改后,依照本规定重新送审。根据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第三章审查和许可第二十五条规定中,送审机构对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国务院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复审申请五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其中复审时间为三十日。复审合格的,发给电视剧发行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送审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同时第二十六条规定,已经向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申请审查,但尚未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送审机构不得向其他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转移送审。

答:

根据广电总局发布的《电视剧审查管理规定》中的第三章审查程序里第二十四条、二十五条作出明确规定,详情如下:

第二十四条 电视剧审查机构在收到完备的报审材料后,应当在五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为三十日。经审查通过的电视剧,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颁发《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经审查需修改的,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修改意见。送审机构可在修改后,按照本规定重新送审。经审查不予通过的,由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作出不予通过的书面决定,并应说明理由。

《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

第二十五条 送审机构对不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电总局电视剧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广电总局电视剧复审委员会应当在五十日内作出复审决定,其中组织专家评审的时间为三十日,并书面通知送审单位。复审合格的,由广电总局核发《电视剧(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

答:

各类电视剧送审样带在审核时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根据广电总局公布的《电视剧审查程序》管理规定中指出,除特殊情况外,连续剧需一次完整送审,不得中断分送。送审样带应该录制成播出版形式,如何播出就如何送审。样带必须完整规范,画面清晰、语音清楚、音乐和谐;样带需铺时码,时码在画面上部边角处显示,不与字幕重叠,不影响审看;连续剧每集片头片尾字幕齐全,不能有的集有,有的集没有;“样片”字样(防盗版标志)不能遮盖字幕,影响审看;送审样带中如果留有一些已准备在正式播出时删改的内容,必须注明。经修改后报送第二次以上审查样带,需附修改说明,明确指出删减、修改内容及所处位置(何集何时间点),并加盖制作单位(即持证单位)公章。修改说明中,所列内容必须与实际修改情况相符。送审样带均需粘贴片名标签,倒带至开始位置。

各类电视剧可根据需要打字幕,字幕(除书法题写片名等)必须是简体中文形式,并在送审样带上完整体现。送审样带上没有的字幕,不得在播出时添加。合拍剧、引进剧(含动画片)的片头、片尾字幕必须加配中文,片中与故事情节有关的外文对白、主题歌及插曲歌词大意,背景画面中与剧情有关的各种标牌内容,动画片分集故事小标题等,都应打简体中文字幕。送审电视剧样带字幕应有专人负责校对,杜绝错别字。

各省级电视剧审查部门和委托审查部门,应按照总局通知精神,调整和加强各自的电视剧审查工作,健全报审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凡不符合报审要求的电视剧,如《国产电视剧报审表》和《引进电视剧报审表》填写不完整、送审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样带质量不符合审查标准,粗制滥造、错别字过多等,总局将退回送审单位,不予审查。

答:

2002年7月5日,国家广电总局就切实加强电视剧审查工作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把关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电视剧审查、管理工作,因此对各类电视剧送审文字资料的要求也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各项报审必备资料中,有关证明、批文和协议书等,需提供文字、印章、签字等清晰、页面完整的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合约、授权书等原件。各类送审电视剧《剧情简介》和《分集梗概》表达必须完整,不得以省略号或设悬念代替。凡简介、梗概表述不清、不明确者,将予以退回,要求重新填写。《省级审查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应该明确具体,包括对送审剧目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等方面的基本评价,指出不足之处并附主要修改意见,不能只笼统填写“同意送审”一类用语。《片头、片尾完整字幕》中,涉及境外(含港、澳、台)演职人员的,必须注明其所属国家或地区,不得遗漏。

答:

各项报审必备资料中,有关证明、批文和协议书等,需提供文字、印章、签字等清晰、页面完整的复印件。必要时需出示合约、授权书等原件。各类送审电视剧《剧情简介》和《分集梗概》表达必须完整,不得以省略号或设悬念代替。凡简介、梗概表述不清、不明确者,将予以退回,要求重新填写。《省级审查机构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意见》应该明确具体,包括对送审剧目在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等方面的基本评价,指出不足之处并附主要修改意见,不能只笼统填写“同意送审”一类用语。《片头、片尾完整字幕》中,涉及境外(含港、澳、台)演职人员的,必须注明其所属国家或地区,不得遗漏。

答: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 40 号)中第三章第二十条进行了明确规定,电视剧载有下列内容的,不予审查通过:

(一)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 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 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 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 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答:

首先由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初审,然后中央单位所属电视剧制作机构的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由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广电总局审批,最后广电总局负责全国电视剧题材规划立项的终审。

广电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查使用中央单位所属制作机构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制作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并作出审查结论;

(二)审查聘请境外人员(包括:编剧、导演、演员、摄像等)参与创作的国产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并作出审查结论;

(三)审查合拍剧的剧本、完成片和引进剧,并作出审查结论;

(四)审查电视播出中引起公众争议的、省级电视剧审查机构提请广电总局审查的、以及因公共利益需要报广电总局审查的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并作出审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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