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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佳琦声音商标被驳回!狗狗奈娃坐拥400多件商标?

        更新时间:2020-12-14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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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h My God,买它!”很多人对这句话都不陌生,甚至如果你经常看直播,脑子里已经可以自动脑补主播李佳琦说这句话的画面了。 


        今年4月,李佳琦作为股东之一的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

        近日,该声音商标申请结果来了!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4月7日申请注册的“oh my god,买它买它!”声音商标已被驳回。 



        事实上,声音商标是2014年开始被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商标法》规定,声音商标是非传统商标的一种,与其他可以做为商标的要素(文字、数字、图形、颜色、气味等)一样要求具备能够将一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的基本功能,即必须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 


        一个较为中国消费者所熟知的声音商标案例有腾讯QQ“滴滴滴滴”的消息提示音,这也是我国首个司法判决有效的声音商标。此外在全球,也有不少知名的声音商标,比如微软的开机音乐、苹果的开机音乐,麦当劳“i'm lovin' it”的广告配乐,还有诺基亚的默认铃声等等。 不过,声音商标在申请上却具有一定难度。 


        一方面,声音商标与普通商标一样,需要具备显著性和非功能性。显著性指的是《商标法》第九条提到的“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这意味着声音必须具有足够辨识度,不能是鸟叫、狗叫、汽车发动机等通用型声音。非功能性指的是商标不能因为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比如ATM机数钱的声音就不能被注册成为商标。


        而另一方面,声音商标作为2014年才被纳入《商标法》的新商标,目前审查经验还不充足,到目前为止申请量也只有百余件,对于商标申请者来说也产生了一定挑战。


        据财经网今年5月报道,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洪江律师表示,“本次商标申请是一个声音商标,由一个男子声音“oh my god,买它!买它!”组成,其中,“oh my god”是一个常用英文小句子,小孩子都知道是“我的天”的意思,“买它!买它!”也是常用语,含义也是固定的,申请注册在第35类上,是不具有一定的显著性的。” 据商标流程显示,12月4日发布该商标的驳回通知。 


        实际上,李佳琦对于申请声音商标一事曾回应称,系保护性注册,目的是为了避免某些卖家恶意使用,误导消费者。而如今这一声音商标被驳回了,有网友对此表示,称自己看到过三无产品在用李佳琦的声音做一些不合理的事情,明明不是他推荐的,但是加上他的声音后,这个事情就说不清楚了。 

         

        除了这件声音商标之外,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此前还申请注册了与李佳琦的狗狗Never有关的大量商标。自2020年3月13日到2020年4月7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人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相关商标共457件。例如,“奈娃一家”、“NEVER DOG”、“奈娃家族”、“奈娃佳族”、“小狗奈娃”、“NEVER'S FAMILY”等等。 四百多商标全部申请成功难度虽然大了些,不过截至目前,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妆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申请的“Never”相关商标中,除了国际分类第9类之外,其余44类的“NEVER DOG”商标全部注册成功。 



        现如今,商标已经是企业开展营销活动的必备之物了。商标就和人的名字一样,注册商标就相当于为自己品牌商标命名,李佳琦申请和自身相关的商标,狗狗奈娃相关的商标,也是该目的。因为:


        1、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具有法律权益,才能够受到《商标法》的保护。注册商标才能享有商标的专用权,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品牌。


        2、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过注册,会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因为商标使用人并不具备该商标的专用权,也就意味着你所使用的商标,其他人同样可以使用。如若他人抢先将该商标进行注册,那该商标最先使用者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并且没有办法运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有甚者可能被反告侵权,面临赔偿。


        3、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最初专用权的取得,只能通过商标注册获得,而申请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也就是说,一个未注册的商标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属于谁。一个企业不管使用了一个商标多久,只要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遇到他人抢先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那商标专用权就归于他人。


        如果商家想要在市场上做自己的独家产品,且不想被他人随意使用,就需要注册商标,给自己的商标和品牌进行保护。  


        但是,也应当引起注意的是,“丁真”一红就抢注“丁真商标”,李佳琦带货一火就把其口头禅申请商标注册……尽管表现出来的抢注意识很强,但所表现的都不是对独特性的追求,而是一种“占先”、“抢先”意识。这样的意识如果运用在市场需求倾向、新的产品、服务等商机把握上,无疑是可贵的,而用到商标注册上则是对事物属性的偏离。 不仅容易违法、不符合要求而白忙活,即使如愿以偿,注册成功,也因为产品或服务品质没什么过人之处,难以在市场上站住脚。毕竟,消费者真正在乎的是商品或服务品质,而不是空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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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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