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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著作权办理,作品著作权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1-09-07 14:4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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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创造出来一部作品的时候,想要获得国家法律的保护是需要及时申请注册的,这样在后期发生侵权的时候能够有所法律依据,因此我们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那么下面公司宝小编为你整理了作品著作权办理,作品著作权怎么办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给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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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作品著作权怎么办理

          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著作权登记机构。

          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其职责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核心的机构一般有两个。

          一是版权行政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著作权涉外合同的审批、登记及著作权代理机构的报批工作;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和涉外版权贸易活动;指导版权保护组织的反盗版工作;开展著作权保护工作。

          二是版权执法处(版权争议调解处)。

          主要职能:受理权利人及社会公众对发生在本地区的侵权、盗版行为的投诉、举报;组织检查本地区发生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本地区发生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主持调解本地区发生的著作权纠纷。

          二、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有哪些

          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四)美术、摄影作品;(五)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六)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七)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著作权法保护。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是有几种方式的,比如说是申请人自己到国家版权部门进行办理,或者是找代理机构代为处理等等方式。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有关版权专利作品著作权办理,作品著作权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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