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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1-10-18 18: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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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现在全国大部分地区都可以进行专精特新企业申报,申报成功的企业也会获得很多国家奖励政策,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浙江地区的申报规则。

        https://gsb-up.oss-cn-beijing.aliyuncs.com/article/content/images/2021-10-18/1634552186372.jpg

        浙江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专项条件、分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省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于省级认定为“隐形冠军”企业及“隐形冠军”培育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条件

        1.经济效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且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与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专项条件同)

        (三)分类条件

        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4%以上的优先推荐。

        2.上年度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6%。

        3.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

        以上就是公司宝给大家整理的“浙江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的相关内容,想要进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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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 专精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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