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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授权的基本流程

        更新时间:2021-12-06 17: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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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授权的基本流程,很多人都不知道商标授权的流程,其实商标授权分为申请、初步审查、公告期等等,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授权的基本流程

        商标授权的过程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一般可以分为申请(即商标局对于申请商标进行初步审查),若初步审查通过,则进行公告,在公告期内异议申请主体可以针对诉争商标提出异议,若无人提出异议,则核准注册该商标。然而,若商标局驳回了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此时该商标申请主体可以通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申请主体若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查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另行救济。

        然而,若诉争商标在异议期内被申请异议的,商标局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情况下,属于直接生效,行政相对人不能再行提出异议复审;但是商标局在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情况下,诉争商标申请人则有权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样,商标评审委员会若复审决定准子注册的,此时亦直接生效反之商标评审委员会若复审决定不予注册的,则诉争商标申请人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例如在北京鸭王与商标评审委员会、上海鸭王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中最高法院在对被异议商标“鸭王”是否构成“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时,就将“北京鸭王曾于2000年12月21日向商标局提出在第42类餐厅等服务上的'鸭王’商标注册申请,2001年7月30日商标局以'直接表示了服务的内容及特点’为由,予以驳回,北京鸭王未申请复审。之后上海全聚德申请本案被异议商标,同样被驳回。但上海全聚德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并提交了其使用被异议商标的证据而获得初审公告。北京鸭王未获得注册商标有在先不同行政程序的原因,亦印证了上海全聚德申请注册被异议商标并非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以此作为排除“不正当手段”的理由之一。

        因此,商标申请主体应当注重《商标法》所规定的各项权利救济程序若轻易放弃相关后续程序,可能会给自身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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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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