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服务 >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二)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二)

        更新时间:2021-12-10 17:22:42
        分享到:
        131 点赞

        大家看了上一篇内容,应该已经了解了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的基本信息,我们通过相关案例已经了解了商标法该条例的具体内容,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该案例的案件评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二)

        3.案件评析

        (1)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的价值考量

        基于《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权可能会基于被撤销、被宣告无效以及期满未续展而归于消灭,但是商标的基本功能在于标识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同时亦可能由于使用、宣传而承载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因此商标从其获准注册后,通过使用、宣传进入商品流通领域,势必会使消费者对特定商标产生来源、甚至商誉的认知。虽然商标权会由于上述原因归于消灭,但是商标权消灭之日并非其从消费者心中消失之时。

        《商标法》在保护商标注册人专用权的同时,也需要兼顾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虽然商标权消灭了,但是考虑到消费者认知的习惯与方式,《商标法》通过限定“一年”的“过渡期”制度,使“在先”商标在消费者心中所形成的“记忆”发生“淡化”直至“遗忘”,此后方某准予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因此《商标法》第0条是从保护消费者利益不受损失的视角,进行了相关规定。

        上述案例中,虽然王某兰举证证明引证商标一因“三年未使用”而被予以撤销,引证商标二因“到期未续展”而被予以注销,但是由于涉案引证商标一、二权利终止均未届满一年,而且发生在被诉决定之后,不应作为评价被诉决定是否合法的事实依据,故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引证商标一、二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而未支持王某兰的诉讼请求。

        (2)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的新发展

        《商标法》第s0条明确规定了“过渡期”制度,但是通过司法审判实践的不断积累与探索,在司法审查中逐渐引入了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商标行政纠纷中,若不对引证商标的效力归于消灭的情况进行考量,将导致诉争商标的申请人或权利人后续无其他救济手段,出现不公平情形,也会使真正需要将商标投入到实际生产经营中的主体被“拒之门外”,有悖商标制度的基础价值。同时,这亦会导致商标权本质上是“私权”属性的认知偏差。过度干预市场行为,并不必然会对消费者的福利带来正向增加。

        最高法院在艾德文特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认为本案在二审过程中,引证商标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予以撤销,引证商标已丧失商标专用权。依据2001年修正的《商标法》第28条的规定,引证商标已不构成申请商标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在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的事实依据已经发生了变化的情形下,如一味考虑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仅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而忽视已经发生了变化的客观事实,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的上述决定,显然对商标申请人不公平,也不符合商标权利是一种民事权利的属性,以及商标法保护商标权人利益的立法宗旨。商标驳回复审案件本身具有特殊性,在商标驳回复审后续的诉讼期间,商标的注册程序并未完成。因此,在商标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件中,如果引证商标在诉讼程序中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予以撤销,鉴于申请商标尚未完成注册,人民法院应根据情势变更原则,依据变化的事实依法作出裁决。在艾德文特公司明确主张引证商标权利已经消失、其申请商标应予注册的情况下,二审法院没有考虑相应的事实依据已经发生变化的情形,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以及一审判决显属不当,应予纠正。此后,最高法院在2017年1月1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的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诉争商标予以驳回、不予核准注册或者予以无效宣告的事由不复存在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新的事实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裁决,并判令其根据变更后的事实重新作出裁决。

        基于前述司法解释的规定,目前司法审判实践中,若引证商标的效力归于消灭,则应在考虑新的事实情况下,对诉争商标是否应予核准注册进行认定。然而在《商标法》第50条明确规定“过渡期”制度的前提下,为了平衡诉争商标申请人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在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决定的情况下,通常商标局亦会在引证商标权利消灭一年后再予正式核准注册。这样既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又保障了诉争商标申请人的权益,达到了二者合理的平衡。

        以上就是公司宝给大家整理的“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的相关内容,想要进行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的企业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我们。


        相关推荐: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权撤销复审的司法审查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注册商标的续展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之商标权消灭后“过渡期”制度(一)

        标签: 商标法原理与案例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