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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所需资料有哪些?申请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19-11-27 06: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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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在对商标进行处理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不知道要怎么办,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所需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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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所需资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受让人在委托人章戳处加盖公章或签名;


        2、转让申请/转册商标申请书,一式两份:转让人、受让人盖公章或签名;


        3、商标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4、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时间:三个月左右商标局核发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原商标证书和转让证明一同使用;


        6、注意事项:


        (1)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按照正规流程,申请商标转让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自确立转让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核准商 标转让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办理申请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转让申请提交-个月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

        2、如果转让申请有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能核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转让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并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4、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5、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不会直接与申请人发生任何书件往来,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7、商标局对于在国外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提供经公证、认证的复印件, 对于在港、澳、台地区形成的文件可以要求履行相关证明手续。

        8、申请人提供的商标转让申请材料中有外文文件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字盖章确认。

        9、商标局对转让商标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后,对于符合有关规定的,向受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同时向国内(港、澳、台除外)转让人发送《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10、商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商标转让存在异议,要求商标局中止审查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司法机关的立案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商标局依据该申请可以要求提供公证或中止对转让商标申请的审查程序。

        11、商标权利人发现其商标未经同意已经被他人转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商标局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判对该商标转让作出决定。

        12、转让注册商标的,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在取得商标专用权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转让商标申请权的,受让人在取得核准转让通知书之后才能提出再次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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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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