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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问答 > 行业资质/许可证 > 医药保健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列表
答:

申请办理医疗器械行政审批指的就是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该提交的办理材料有:

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 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申请报告。

4、经营场地、仓库场所的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和出租方的房产证明的复印件。

5、经营场所、仓库布局平面图。

6、拟办法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的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7、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

8、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文件目录。

9、企业已安装的产品购、销、存的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信息管理系统首页。

10、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11、质量管理人员在岗自我保证声明和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包括申请材料目录和企业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13、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确认书

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并且分为三类。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需要的条件有: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4.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5.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企业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需要的相关办理条件,如有不懂之处或是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向公司宝的在线咨询师咨询。

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并且分为三类。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需要的条件有: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3.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

4.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

5.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

以上内容就是企业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需要的相关办理条件,如有不懂之处或是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向公司宝的在线咨询师咨询。

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并且分为三类。开办第一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在申请过程中企业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

1.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场所; 2.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储存条件,包括具有符合医疗器械产品特性要求的储存设施、设备;3.应当具备与其经营的医疗器械产品相适应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或者约定由第三方提供技术支持;4.应当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采购、进货验收、仓储保管、出库复核、质量跟踪制度和不良事件的报告制度等;5.具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者职称。

感谢您的咨询,如有不懂之处或是需要更了解更多信息可向本站的在线咨询顾问进行咨询。

答:

医疗器械属特许经营项目,无论是生产或经营,都必须先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局申请并取得许可证后,才能生产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就是要到当地药监管办理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备案后,才允许生产经营医疗器械。

感谢您的咨询,如有不懂之处或是需要更了解更多信息可向本站的在线咨询顾问进行咨询。

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经营医疗器械相关业务的企业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证书,对于需要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来说,企业办理对自己所经营的业务进行行深入的了解。办理不同类型的证书的管理部门也是各不相同的,开办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发给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材料如下: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表(请登入在线受理填报后提交、打印);

2.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证明复印件;

4.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5.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6.经营场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8.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10.经办人授权证明;

11.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打印装订并附有目录(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一并提交。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内容是公司宝专家为大家介绍的材料信息,如需帮助或是了解更多详情可以向本站的在线咨询师咨询。

答: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指的是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需要办理的资质,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在申请过程中,流程主要是:到省药监局或市药监局提交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有两个结果:1、项目受理 2、不予受理,通过形式审查后,会进行 行政审核和技术审核(含专家审评、现场验收),行政审核和技术审核都通过后,会进行制证办结,最后等待通知到受理处领取证件

答:

无论在哪,申请医疗器械三类经营许可证时,都可参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在第12、13、14条中,分别做了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受理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对拟办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本办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答:

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二三类)在申请条件上,我们可以分别从人员和经营场所两类进行分析,具体的要求如下:

人员:

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专职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4.经营涉及零售家用治疗性产品或者三类植入器械的企业应配备具有一定医技资质的人员。

经营场所

1.经营场地:一般企业使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居民楼不能作为企业的经营场所;零售经营企业必须是门面房;

2.仓储条件:一般企业使用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居民楼不能作为企业的仓储场所;

3.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植入体内等特殊医疗器械产品的企业必须具备自行管理的仓库,仓储条件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要求。

答:

根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申请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医疗器械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向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换证申请进行审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其换证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换证并予补办相应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届满时予以换发新证,收回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时注销原《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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