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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标版权知多少,少林寺也开始保护品牌了

        更新时间:2020-09-21 07: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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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澎湃新闻,嵩山少林寺已申请注册过666个商标。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嵩山少林寺广泛布局商标,截止2020年9月13日,23年间一共申请注册666个商标,八九成带有“少林”字样。 



         在保护商标利益这块,嵩山少林寺毫不含糊 比如就在近日,嵩山少林寺发声明称森马侵权: 9月1日,嵩山少林寺发布声明,称嵩山少林寺是注册商标“少林功夫”在服装类商品上的所有权人,森马在各平台在售的“Semir国潮跨界合作-国潮少林功夫森马”系列服装,未经授权将“少林功夫”用于服装标签及商品名称,已侵犯少林寺知识产权。 


        随后,森马服饰方面回应称,得知此事后很惊讶,森马是通过少林寺所属单位的合作公司获得授权,正在和合作公司进一步沟通中。但截至9月18日,森马方面再未对外有过公开回应,检索多个电商平台发现,被指侵权的系列服装已下架。

         少林寺被侵权,不止一次 
        河南一家罐头食品厂曾上市“少林”火腿肠。在该厂为其火腿肠做的电视广告中,镜头里出现了“少林寺”匾额,并以电影《少林寺》主题曲配的广告词——“少林、少林、少林火腿肠”。1993年12月,少林寺将这家食品厂告上郑州市中院。1996年5月,法院终审判决: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少林”火腿肠并公开道歉。此为中国宗教寺院名誉权诉讼第一案。 ... 2019年4月,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公布的行政裁定书显示,2017年11月9日,一商家在合同规定时间已经到期情况下,又销售给登封市嵩润商贸有限公司271件“少林寺”牌少林素饼,经营额4万元。

         

        不断发生侵权案件,2008年,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成为了少林寺唯一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666件商标,有网友质疑其是抢注? 少林寺回应,少林寺的名称曾被人滥用,推出所谓“少林秘方”等,注册商标是为了保护少林品牌。从这个角度来说,嵩山少林寺愿意注册少林的商标,维护少林的品牌,本身既是市场行为,也是为在维护、壮大少林文化。  

        不过,在申请注册商标方面,嵩山少林寺也曾因“涉嫌误导”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  据北京青年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中国嵩山少林寺曾于2004年8月17日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少林藥局SHAOLIN MEDICINE”商标,欲使用在方便面、茶、咖啡等商品上。 该注册商标申请被国家商标评审委员驳回,嵩山少林寺不服,将商评委告上法庭。2010年4月,北京市一中院在审理后维持了商评委的复审决定书。法院认定,综合考虑少林药局的历史沿革及作用,申请商标使用在茶、咖啡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认为上述商品来源于药局,其中可能含有药用成分,从而对商品的性能等产生误认,进而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嵩山少林寺强势维护自身商标权益,还被指有抢注之嫌。 据中国商标网信息,嵩山少林寺先后申请注册“东少林”、“西少林”、“南少林”、“北少林”等商标,且几乎是全类注册。历史上,存在“南北少林”之说,在很多人的印象里,“南少林”即福建的南少林寺,“北少林”即嵩山少林寺。 


        对于为何嵩山少林寺能成功把“东西南北”少林商标全注册,有专家表示,可能是由于商标审查主要依赖于人工,不同时段审查标准也存在差异。对此,“若其他少林寺觉得商标遭到抢注,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福清南少林寺主持释广智曾回应表示:“都是寺庙,佛家讲‘不争’。”  


        公司宝小编认为:商场犹如战场,如果手里掌握着核心商标,才可避免利益遭受侵害。 比如,“大白兔”奶糖注册了十几个近似商标: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等; 雷军的小米,则把红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的商标全都注册了。 甚至拥有正牌“雪碧”商标的可口可乐公司,也注册了商标“雷碧”。

         

        这样来看,嵩山少林寺注册666个商标,其实也不是奇怪。
        更有网友质疑:少林寺“过度商业化”“六根不净”等,如果想要通过传统IP打造出全新的品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必须要有的!按照现行的法律和商业规则,少林寺进行商标保护、知识产权布局,其实更是一种“不落伍”的做法!  

        对于大部分公司或者品牌来讲,到底如何保护商标权,商标该怎样进行保护?公司宝小编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01、提防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商标工作者,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 
        02、防范他人侵权

         

        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仅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重要工作。 

        03、打击侵权假冒行为

         

        我国商标法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权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04、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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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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