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标服务 >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一)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一)

        更新时间:2021-11-30 16:58:49
        分享到:
        299 点赞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商评委及第三人常熟飞亚达制衣有限公司第28377号“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2001年8月21日,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飞亚达公司)对常熟飞亚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飞亚达公司)注册的第969204号“飞亚达及图”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提出争议申请,下面就和公司宝一起来看看该案件的具体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一)

        【案件索引】

        一审案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一中行初字第390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案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9)高行终字第939号行政判决书

        【基本案情】

        2001年8月21日,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飞亚达公司)对常熟飞亚达制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熟飞亚达公司)注册的第969204号“飞亚达及图”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提出争议申请。争议商标于1995年8月15日在25类服装、羽绒服商品上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于1997年3月28日被核准注册,其专用期限续展至2017年3月27日。

        深圳飞亚达公司于2012年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了撤销争议商标的申请,中请争议裁定的主要理由是:第一,其成立于1987年,其钟表生产销售规模在国内同行中一直居于领先地位,于1988年起在14类商品上申请注册了“飞亚达”“FIY. TA”等商标,并在多个类别进行了防御性注册;第二,在25类服装、鞋等商品上中请注册过“飞亚达”商标,虽然因在先权利障碍未能获准注册,但并不影响其“飞亚达”商标在该类别商品上的在先权利;第三,争议商标与其第334032号引证商标“飞亚达”、第669843号引证商标“飞亚达”构成近似商标,双方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在销售群体、销售场所等方面一致,易引起混淆误认:第四,其原创的“飞亚达FIYTA”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应当受到特殊保护,并主张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在争议商标申请之前已经构成驰名商标;第五,“飞亚达’是其独创并长期使用的知名企业字号,其享有在先权利。据此,主张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了1993年《商标法》第8条第1款第8项、第9项,常熟飞亚达公司答辩的主要理由:其成立于1993年,是专业生产羽绒制品等系列产品的知名服装企业;争议商标取自其企业字号“飞亚达”,并辅以这三个字的拼音首字母组合,具有特定的含义;争议商标代表的羽绒服产品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享有较高的市场威望。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在相同类别,不构成使用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据此,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维持争议商标的注册。

        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深圳飞亚达公司依据的2001年修改前的《商标法》相关条款体现在2001年《商标法》第10条第1款第7项、第8项,第13条,第31条,第41条规定之中。根据深圳飞亚达公司提交的证据和争议商标的构成不能证明争议商标违反了第10条第1款第7项、第8项的规定;深圳飞亚达公司提交的证据多为反映其“飞亚达”商标在第14类钟表等商品上的使用、宣传、获奖等资料,被异议商标指定使用的服装等商品与其指定使用的钟表等商品在生产及销售渠道、使用方式功能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且两者经营范围属于不同行业领域,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足以区分,不易误导公众,因此,对深圳飞亚达公司在1995年8月15日之前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不予评述:深圳飞亚达公司关于争议商标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31条“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缺乏事实依据,其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注册的“飞亚达”商标已经被驳回,丧失了在先权利;深圳飞亚达公司不能证明其企业字号在服装等商品上具有足够的知名度,使争议商标在服装等商品上的注册与使用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不易对深圳飞亚达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据此裁定,争议商标的注册未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深圳飞亚达公司不服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争议裁定,于法定期限内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一审诉讼中的主要理由:仅对商评委在裁定中不予认定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13条第2款的规定有异议,请求法院撤销该裁定,并重新作出裁定。

        以上就是公司宝给大家整理的“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的相关内容,想要进行商标注册、商标变更、商标转让的企业可以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咨询我们。


        相关推荐: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二)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三)

        商标纠纷之“飞亚达”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四)

        标签: 商标纠纷 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