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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侵犯商标权之永久停止侵害商标权行为案例分析二

        更新时间:2022-01-14 11: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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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侵犯商标权行为管理条例,只要法院在认定事实时犯了明显错误,误解了可适用的法律规则,或者在其他方面显示出滥用自由裁量的行为,我们就将驳回地区法院对临时禁令动议的裁定。下面公司宝小编就相关案例分析来进行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了解永久停止侵害商标权行为。

        停止侵害商标权行为案例

        侵犯商标权之永久停止侵害商标权行为案例分析二

        通过:(1)宣布更宽范围的打算中的服务;(2)给特定医药机构提供互联网链接;以及(3)创建子域名。地区法院发现,"删除了任何有限提及'穆斯林和阿拉伯世界的修改版本"是有意义的。

        2009 年8月14日,Medical News Now向VOAW发送了一封信威胁提起侵犯商标权和域名抢注诉讼,除非VOAW同意将"mdtv"域名以一个名义数额转让给Medi cal News Now。此后,在2009年9月10日,VOAW在地区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宣告性判决:(1)它有权使用和注册MDTV商标,以及(2)其活动并不侵犯Medical News Now声称的在MDTV商标中的权利或者构成域名抢注。

        Medical News Now于2009年11月24日作出反应,对VOAW提起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和域名抢注反诉。此外,2009年11月25日,Medical News Now提起初步禁止VOAW使用MDTV商标的动议。2010年2月25日,地区法院批准Medical News Now的动议而颁发命令临时禁止VOAW与医疗信息或教育项目或服务相关地使用、销售或促销MDTV商标或由此在互联网上的造型版本。VOAW对地区法院的初步禁令提起上诉。

        Ⅱ.审查标准统发美

        在上诉中,我们重新审查地区法院由于滥用自由裁量权而授予的临时禁令。"在这个框架内,事实的认定因明显错误而被审查且法律问题被重新审查。""只要法院在认定事实时犯了明显错误,误解了可适用的法律规则,或者在其他方面显示出滥用自由裁量的行为,我们就将驳回地区法院对临时禁令动议的裁定。""实质性的法律错误构成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Ⅲ.讨论

        VOAW基于三点理由不服地区法院的临时禁令:第一,VOAM宣称地区法院在裁决Medical News Now证明了其商标侵权主张的成功可能性上犯了错误。第二,VOAM断言,地区法院错误地把推定如果不采取初步禁令救济Medical News Now可能会遭受不可挽回损失作为法律问题,且不要求Medical News Now实际证明这种不可挽回损害的可能性。第三,VOAM认为即使这个临时禁令救济是适当的,地区法院发布过宽的禁令也滥用了自由裁量权。

        VOAW对不可挽回损害问题的论证是双重的,第一,VOAM主张在寻求临时禁令救济的商标侵权案中不可挽回损害的推断与最高院在eBay案中的观点是不一致的。第二,VOAM主张,在抉择时,即使在某些商标侵权案件中可能推定不可弥补的损害,鉴于Medical News Now寻求获得禁令救济时过度延误,这样的推定不能适用于这里。

        像如下讨论的那样,我们赞同把最高法院在eBay案中讨论的传统公平原则适用于当前的案件。然而,此时没必要决定地区法院所依赖的法律规则是否和这个原则一致,因为——即使我们假设不判定这样的规则是合法的——我们仍然认为地区法院在这里适用这样的推断时滥用了自由裁量权。这是由于这样的事实,即这种假定一直不适用于像这里的案件一样的案件,即原告在寻求禁令救济时过度延误。

        于是,我们裁定地区法院错误地将不可挽回损害的推定当成法律问题,从而滥用其自由裁量权。我们因此撤销地区法院的临时禁令.将案件发回重审。

        我们从描述可适用的临时禁令救济标准开始讨论。因为有些地区法院好像在是否将ebay案确定关于临时禁令救济的原则适用于商标侵权索赔案上产生了混淆,例如Operation Able of Greater Bos.,Inc.v.Nat'l Able Network,Inc.案,通过这样做我们能阐明关于eBay案适用性的某些方面。

        A.临时禁令标准

        "临时禁令是一种特别的激烈的救济措施","是从未授予的权利"。如最高法院最近所重 申的。"原告寻求临时禁今必须确立他很可能胜诉,确立如不采取临时禁令他将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失,必须确立支持他的公正的平衡,并且该禁令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最高法院已经反复提出,联邦法院禁令救济的基础一直是不可挽救的损害和不充分的法律救济。因此,"只有在为有效保护财产权免受损害不然会不可挽回而衡平法法院的干预是必不可少的情况下,才会颁发禁令"。

        本巡回法院曾提出"有根据证明侵权事实可能成立的商标权原告确立了不可挽回损害的推定。然而这个规则的有效性遭到了最高法院最近在eBay案中观点的质疑。

        在 eBay案中,最高法院审查了专利侵权索赔案中永久禁止令请求,认为"是否允许或禁止禁令救济的决议取决于地区法院公平的自由裁量,这样的自由裁量必须符合传统的公平原则",专利纠纷并不比在这样的标准管辖下的其他案件的标准低。最高法院作出结论:地区法院和上诉法院都没有公正地适用这些传统的公平原则。

        特别地,最高法院注意到,地方法院"明显采取暗示禁令救济不能在广泛范围的案件中颁布的某种扩张性原则"。例如,地方法院推论说,"原告自愿许可其专利"以及"在实施专利时缺乏商业活动"足以确立没有禁令救济原告就会遭受不可挽回的损害。最高法院裁决到"传统的公平原则不允许这种宽泛的类别",并推论说地方法院采用的"绝对规则不能与国会采用的公平原则相协调"。

        最高法院也拒绝了上诉法院的推理,该推理推翻了地区法院的裁决并且授予了禁令救济。具体来说,最高法院裁定上诉法院错误地朝着相反的方向建立了一个一般规则,尤其是对专利纠纷,除了在特别案件中的特殊情况和罕见状况下保护公共利益,一旦侵权或者有效性被判决,就会发布永久禁令。

        尽管eBay案涉及《专利法》,在请求永久禁令救济的情形下,我们没有看到为什么不应适用于当前的案件的原则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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