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版权专利 > 中外著作权法之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案例(一)

        中外著作权法之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案例(一)

        更新时间:2021-12-15 16:36:13
        分享到:
        129 点赞

          著作权这个概念,以前也叫做版权,所包含的范围是比较广泛的,比如说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等都是的,这点大家要注意。下面就让公司宝小编对中外著作权法之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案例(一)进行一定的介绍,希望能为你解疑答惑。

        中外著作权法之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案例(一)

          一、中外著作权法之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案例(一)

          案例1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

          者兰景高法院法国Lancome香水诉荷生Xi有张著作权案判决评析“

          (案例问题】

          森季水气味被仿制开在商标侵权诉讼未获成功的精况下,我来产者提起了侵犯著作权的诉讼。那么,香水气味可以被认定为为的法上的“作品”吗?对香水气味的模仿是否构成对著作权的位荷兰最高法院的判决开创了用著作权法保护气味的先河,给香水保护自己的权利带来了新的途径,但是也对传统的著作权保护境新的挑战。

          【案情介绍】

          法国欧莱雅公司是世界著名的化妆品公司,LancBme(兰莞)先欧莱雅公司名下的世界知名化妆品的品牌,Lancome 旗下有一教#受人们喜爱的香水叫做“珍爱”(Tresor),该商标在荷比卢三国联区取得了商标注册。Kecofa(寇梵)是荷兰的一家公司,也生产水,其中一款香水为“女士珍爱”(Female Treasure),并以个人名义进行了商标注册,该香水的味道与兰蔻的“珍爱”如出一兰蔻曾经向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提起诉讼,理由是 Kecofa 的“女珍爱”商标与“珍爱”商标过于相似,请求判决商标侵权。但意法院没有支持这一诉讼请求。其上诉后,依然没有得到法院的侵权定。2000年7月13日Lancome 再次起诉了 Kecofa 和“女士珍爱(Female Treasure)商标的权利人。这一次,Lanc6me 声称 Kecob生产的命名为“女士珍爱”的香水是复制了 Lanc6me 所生产的*ACES.N.C.2006 年6 月 16 日确生派高未税判决,金号:C04/327/HR号 Kecoa B.y,yParfums el leTo)香水,是著作权法上的侵权行为。[法院州决)

          一、地区法院的判决

          地区法院认定Keoofn 侵权成立,并作出如下判决,

          Keef 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对Lane0me 拥有的商标和著作权的任何复权行为,特别是要求 Kecofa 停止将“女士珍爱”商标用于麦制“珍爱”香水味道的化妆品的生产、贸易、报价、仓储、出和和进口的行为:Lancome 一旦认定侵权产品存在,每一次侵权,或者持续一天的侵权行为,都将对被告处以 10 000荷兰盾的民事处罚。(2)Kecof 在接到判决的30 天内,向原告律师提交由授权的会计师提供的账目证明,证明中包含法院在传唤中所描述的相关证实材科的详细内容。

          (3)赔偿Lancome 的损失。如果损失无法确定,以 Kecofa 的销售利润为赔偿数额,这个利润是根据判决(2)中所要求的账目证明报告而得出的数据:或者一次性赔偿 100 000荷兰盾,这个数据是地区法院认为合理的数据:包括了法院发出传票到最终判决这些天的合法利润。

          (4)Kecola 必须放弃通过销售“女士珍爱”所获得的一切利润。可通过判决(2)部分提交报告中的数据进行估算。

          (5)在传票中声明的商标押金被宣布无效,取消 Kecola 商标的注册。

          (6)由 Kecofa 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对于地方法院的判决结果,Lanc6me 向 Hertogenbosch 上诉法院提出了上诉,Kecofu 提出了交叉上诉。.

          二、上诉法院的判决

          2004年6月8日,上诉法院在上诉审中撤销了原审宣判:

          (1Kecofa 在该判决送达之日起7 天之内,售正任0 Lancome“珍爱”香水著作权的行为,特别是要停止任何对1“珍爱”香水味道进行复制的香水的生产、交易、报价、仓货以及出口的行为。从判决之日起每次生产行为,或者从判我送5

          每持续一天,将判罚2500欧元。

          (2)Kecofa 在判决送达之日起的 30 日内,向 Lancome的体s供一份由授权的会计师出具的账目报告,报告中应包括。

          1)1995 年7 月 12 日以后 Kecofa 所生产和/或者购买的段:的数量;

          2)1995 年7 月 12 日以后 Kecofa 所销售的侵权产品的数堂3)1995 年7 月 12 日以后 Kecofa 用以购买和销售侵权产品价格;

          4)1995 年7 月 12 日以后由 Kecofa 提供侵权产品的个人和的名称和住址;

          5)所有参与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的人和法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

          6)Kecofa 现在依然仓储的侵权产品的数量。

          如Kecofa 违反上述一项或者几项要求,每一次或每一天都要担 2 500欧元的民事处罚。

          (3)如果 Kecofa 没有完成(1)和(2)中所规定的义务,到交叉上诉(Cross appea):(当事人双方)交互上诉,反上诉(指胜诉方在理。上诉后提起上折)。夏登像:《英汉法律词典(第三版)》,法律出版社 2008 年城,118将处以最高 500 000欧元的民事处罚。

          (4)Kecofa 应向 Lancome 赔偿 16 398.51欧元,其中包括从 2000

          决日的共计 10 800欧元的法定利润。 年7月3日至判决日共5598.51欧元以及从2004 年1月 30 日至判

          (5)Kecota 将从 1995 年7月 12 日以后销售侵权产品所获得的利酷禁给 Lancome:具体数额根据(2)部分中提交的报告数据为

          依据。

          (6)承担 Lanc6me 在一审判决中产生的费用。(7)承担 LancOme 在上诉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8)承担 Lancdme 在二审中进行交叉诉讼的费用。

          (9)该判决可以上诉,但是在判决宣布以后尽快执行。

          (10)驳回其他请求。

          三、最高法院的判决及审理的过程

          Kecofa 对上诉法院的判决提起了三审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决。Lancime 相应提起交叉上诉,交叉上诉内容针对的是本案中没有被判承担责任的第二被告。

          (1)最高法院对上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分析,认定了以下事实情况:

          1)Lanc0me 在荷比卢三国联盟市场上使用“珍爱”商标,标识在它所生产的香水上,它是该商标的排他的权利人。

          2)从1993 年开始,Kecofa 进入了荷比卢市场使用“女士珍爱”的商标,用于瓶装的香水,该商标以第二上诉人的名义在荷比卢三国联盟进行注册。

          3)在 1994~1997 年间,LancOme 向 Kecofa 提起商标侵权的诉讼,理由是其独立使用并且注册了“女士珍爱”商标,该商标与其"珍爱”商标近似,容易造成混淆。这个诉讼在阿姆斯特丹地区法院审理,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同样也支持了驳回请求的判决,理由是公众不会仅仅因为商标上的相似而混淆“珍爱’与“女士珍爱”。

          (2)Lancime 根据(1)中所陈述的事实提出的主要诉讼谢求1) Kecof 的“女士珍爱”商标侵犯了 Lancome 用于香水之上“珍爱”商标:2)Kecolu 违反了《荷兰民法典》Art.6:194 BW,进行了度能广告:是模仿的,是对“珍爱”香水味道的复制。3) Kecofa 违反了著作权法,因为“女士珍爱”的香味的的确确以上三个请求,在被告提出请求撤销判决的上诉中只讨论第三个要求,即 Kecola 对 Lanc6me 著作权的侵犯问题。

          【案例评析】

          一、荷兰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分析

          法院通过对中间判决的审定,分析了 LancOme 起诉所依据的《荷兰著作权法》,认为:

          (1)香水的味道可以通过著作权法的规定而受保护,但却是有条件的,与著作权法对保护的客体惯常的要求一致,就是这个味道是独创的,我们是把香水的味道(通常指组成香水的成分)作为作者的作品进行保护,而不是对散发出香味的液体。

          (2)并不是所有的著作权法的规定都直接保护味道。但是这个

          为寻求保护。

          事实并不影响香水原始香味的发明人对他人没有经过授权就复制的行

          (3)法院有权去鉴别它是否模仿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原始作品。

          计调查以及实验室的分析结果为基础的。

          这个鉴别是建立在专家报告的基础之上的,报告是以对被试人员的统在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法院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珍爱”香水的味道是否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要求,对这个问题的判断标准是:(a)它是否是一件作品、符合受保护的属性;(b)这个作品是不经有动创性的特征,能够体现、代表创作者的意志。

          关于问题(a),法院认为首先要区分嗅觉物质(一种物质,由于其组成成分所以散发出特殊的香味)和香味(可以通过嗅觉感都),并且要理 Lanc6me 所提出的保护主张是针对于嗅觉物质的(香水瓶中的)。法院认为,单纯的香味是否符合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条件,这个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 Lanc6me 并不是通过著作权法保护纯的产品的香味,LancOme 诉诸法律的保护的对象不仅仅是可感知只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嗅觉物质。 的,而且是十分特定的,是稳定的并且可以客观定义的,可以作为作对于问题(6),法院考虑了 Lancome 所提出的主张证明,简单地说,香水是一个特殊的多种成分化合的创造性过程的结果;在这样的过程中,一种独具特色的香水诞生了;它是由很多需要详细描述的香味组合而成,正是由于它的香味,使它从一开始就非常受欢迎,那个时候并没有 Kecofa 与之竞争。此证明香水展示了著作权所需要的独创性的特点是很明显的。

          由于被告 Kecofa 对其独创性提出质疑,法院同样也考虑,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不需要这是一个新的客体,只要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它是独创的。如果在后的作品与之前的作品过于相似了,没有独创性,那么就不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了。这一点必须由对此提出异议的人来证明。法院发现香水符合特殊风格的特征,足够证明它是具备独创性的。

          这个主张同样可以对抗 Kecofa 所提出的“珍爱”香水和以前的香水也有相似性。法院认为,Kecofa 主张“珍爱”香水抄袭了 CK“永恒”的证据是不充分的,Lancome 提交“珍爱”香水研制的背景,表明了 LancOme“珍爱”香水的发展过程和“独创性”的特征。通过分析,法院认为,Lancime 的“珍爱”香水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所以作出结论,“珍爱”香水可以被看做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接下来,法院进一步查明 Kecofa 的“女士珍爱”是否侵犯了受不经有动创性的特征,能够体现、代表创作者的意志。

          关于问题(a),法院认为首先要区分嗅觉物质(一种物质,由于其组成成分所以散发出特殊的香味)和香味(可以通过嗅觉感都),并且要理 Lanc6me 所提出的保护主张是针对于嗅觉物质的(香水瓶中的)。法院认为,单纯的香味是否符合著作权法律保护的条件,这个问题不需要讨论,因为 Lanc6me 并不是通过著作权法保护纯的产品的香味,LancOme 诉诸法律的保护的对象不仅仅是可感知只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嗅觉物质。 的,而且是十分特定的,是稳定的并且可以客观定义的,可以作为作

          对于问题(6),法院考虑了 Lancome 所提出的主张证明,简单地说,香水是一个特殊的多种成分化合的创造性过程的结果;在这样的过程中,一种独具特色的香水诞生了;它是由很多需要详细描述的香味组合而成,正是由于它的香味,使它从一开始就非常受欢迎,那个时候并没有 Kecofa 与之竞争。此证明香水展示了著作权所需要的独创性的特点是很明显的。

          由于被告 Kecofa 对其独创性提出质疑,法院同样也考虑,符合著作权法的保护不需要这是一个新的客体,只要从创作者的角度来看它是独创的。如果在后的作品与之前的作品过于相似了,没有独创性,那么就不能受到著作权的保护了。这一点必须由对此提出异议的人来证明。法院发现香水符合特殊风格的特征,足够证明它是具备独创性的。

          这个主张同样可以对抗 Kecofa 所提出的“珍爱”香水和以前的香水也有相似性。法院认为,Kecofa 主张“珍爱”香水抄袭了 CK“永恒”的证据是不充分的,Lancome 提交“珍爱”香水研制的背景,表明了 LancOme“珍爱”香水的发展过程和“独创性”的特征。通过分析,法院认为,Lancime 的“珍爱”香水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所以作出结论,“珍爱”香水可以被看做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接下来,法院进一步查明 Kecofa 的“女士珍爱”是否侵犯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珍爱”香水。通过对“女士珍爱”的分析,珍爱”从整体上来说和“珍爱”非常相近,不能被看做是一个,的创造。上诉法院采信了 Lancome 提交的由法国公司 Breese & Mayerowv提供的研究报告。对于这个报告,尽管 Kecofa 指出它并不是由独。第三方所作出的,但是 Kecofa 并没有质疑这个公司的专家,也没有对这份报告的内容提出质疑。这个报告的结论是“女士珍爱”和“珍爱”香水非常相似。以这份报告以及法院查明的事实为依提 Kecofa 承认“女士珍爱”是源于“珍爱”的。所以我们就此可以得出结论,“女士珍爱”是对“珍爱”香水的复制,所以 Kecofa 侵犯了 Lancdme 的著作权。

          相信大家看完上面的介绍应该知道,关于对香水气味的保护需要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的,毕竟实际处理的时候比较复杂。以上就是公司宝小编整理的关于中外著作权法之著作权法对香水气味的保护案例(一)的相关知识,如果还有不懂比如说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以及工商服务等问题,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添加查询,希望能帮到你。


        相关推荐:

        中外著作权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拆封授权合同效力案例(二)

        中外著作权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网络音乐下载侵权责任认定案例(一)

        中外著作权法之美国版权法中的网络音乐下载侵权责任认定案例(二)

        标签: 著作权 中外著作权法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