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宝会员
  • 登录
  • 注册
用户名/手机号/邮箱
密码
自动登录 忘记密码?
  • 合作网站账号登录:
手机号
手机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密码
确认密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 《公司宝服务协议》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问答 > 行业资质/许可证 > 影视电影 > 列表
答:

分甲乙两种证,对于甲种来讲:

要求条件:电视剧制作机构在连续两年内制作完成六部以上单本剧或三部以上连续剧(3集以上/部)的,可经省级广电局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广电总局申请《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准备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申领登记表》;

2.最近两年申领的《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复印件;

3.最近两年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制作完成的电视剧目录和相应的《电视剧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对与乙种证来讲要准备的材料:

1.书面申请,并填写《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登记表》 ;

2.广电总局题材规划立项批准文件获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式表复印件;

3.编剧授权书;

4.申请机构与制片人、导演、摄像、主要演员等主创人员和合作机构(投资机构)等签定的合同或合作意向书复印件,其中,如聘请境外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还需提供广电总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电视台、电影制片机构的相应资质证明;

6.持证机构出具的制作资金落实证明。

答: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指制作电视剧(公开播出的)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地市级(含)以上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广播影视集团)和持有《摄制电影许可证》的电影制片机构才有资格制作电视剧,并且事先还必须另行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证)是单片证,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证)就是连续两年内拍摄6部单片或者3部连续剧可申领此资质。

1、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所属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

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中直单位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和全国拍摄制作备案电视剧的公示管理

3、解放军总政艺术局,中央电视台负责所属制作机构拍摄制作电视剧的备案管理。

如果内容涉及重大或敏感的政治、军事、外交、统战、宗教、民族、司法、公安、教育、名人等(以下简称特殊题材),拍摄制作备案前须征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有关方面的意见。

答:

电影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中文简体四号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亲笔签名授权书及编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副本复印件一份。

5、无广电总局发放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即长期摄制许可证)的单位,须提供本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近期对账单或资金证明,且实有资金数额应在所拍摄影片预算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一份(持有广电总局发放的《摄制电影许可证》的单位不需要)。

7、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国家安全、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敏感历史事件等方面内容的(简称特殊题材),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四份,并要出具省(市)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内容涉及真实人物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授权。

8、描写英模、先进人物、荣誉称号获得者的,需出具本人或亲属的授权,以及相应级别宣传部门或荣誉授予单位的同意文件。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10、如是联合出品的要提交联合出品单位的协议或合同。

11、中外合拍电影剧本一份及《中外合拍电影剧本审读意见表》二份(只有申报中外合拍影片时需要)。

电影备案立项流程?

2015-12-02 loading 次浏览
答:

电影剧本(梗概)备案申报,首先要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官方网站(www.sarft.gov.cn)主页面上的“电影电子政务平台”界面(或者登录网址:www.film.cn), 在“我要拍电影”栏目的“影片备案”中进行相关信息填报并网上提交成功后,再将纸质材料送至北京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政务大厅,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报批到总局,总局进行公示。

1.一般题材由北京市广电局审核后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广电总局电影局在电影电子政务平台上公示。公示后,北京市广电局发放《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或《剧本(梗概)备案回执单》。

 2.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影片、重大文献纪录影片立项,由申报单位持北京市广电局出具的剧本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按相关规定报广电总局电影局审批立项。

 3.合拍影片,由申报单位持北京市广电局出具的剧本审查意见及其它相关材料,按相关规定报合拍公司申请立项。

答:

一般的有效期是5年,一般需要5年以后再进行续期,到是对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是2年,许可证到期后需要提前一个月(30日)做续期,续期时需要提供共3名经纪人。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续期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时使用的经纪人资格证证书,若有变更可同时申请)、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需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答:

申请材料主要是以下一些:

1、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个人简历(从18周岁开始)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注册资金须≥300万)

5、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限期最少一年,租赁协议上的产权方一定要与产权证上的产权方一致)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如果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的公司的股东是法人股,需要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9、股东名录及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表,要工商调档的

10、如果是法人股东投资设立的公司,股东一定追溯的自然人股东,并提供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需调档相关文件

11、3-5个相关影视人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简历(本科以上学历,不同专业)

答:

主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印制,非央企单位由地方广电局签发。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

3、经批准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或业务增项手续。 

4、已经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需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需向成立所在地另行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设立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无须再另行申请。

5、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企业基本证件,对于要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等,需要单独报备,走备案立项后方可开机拍摄。

7、申请时不核查地址

答:

影视审批许可证申请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有从事影视相关的专业人员,不少于3人

(五)内资公司

审批范围是:企业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1、企业想成为影视公司,公司名字带有影视制作,影视策划需要办理此证书

2、经营范围:制作、发行

3、与电视台合作需此证

(注:拍摄电影不需要申请该证)

4、参加广播影视节(展)

答:

企业申请影视审批许可证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4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答:

一般的有效期是5年,一般需要5年以后再进行续期,到是对于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期是2年,许可证到期后需要提前一个月(30日)做续期,续期时需要提供共3名经纪人。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续期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时使用的经纪人资格证证书,若有变更可同时申请)、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需填写《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句话描述您的疑问
2413 位专家352 位企业客服